一、事情简介
去年4月,四川合江的何某通过线上购物平台花费750元购买了这只狐狸,并交给女朋友帮忙喂养。经鉴定,这条狐狸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赤狐。目前,何某因涉嫌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二、郁律说
首先看到这个新闻,笔者想的的是“卖家咋没抓?咋只有买家消息,另外在哪个平台购买的,平台有无责任?等等一系列问题”。但是这些都不是今天讨论的主要问题,今天的问题是在于“为什么买一个小狐狸送给女友当礼物也犯法了?”
很多人觉得在网上买个小宠物又没什么,之前不是很多买小猪小兔子等等做礼物送给女友的吗?笔者想说的是那些很多是宠物品种,并不是保护动物啊,当然了猪和兔子也有保护品种,大家可以看下我之前打鸟科普的文章,啥是二级保护动物,啥是三有保护动物,里面都有的说,这里就不重复叙说了,咱们今天主要聊聊这个“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”
三、法律科普
什么是“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?”
第三百四十一条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】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笔者其实觉得该男子涉嫌此罪不妥当,为什么呢,虽然新闻里说了他害怕出事把这个狐狸送走了放朋友那了,但是能不能构成运输呢?不好断定,其次他只是购买一次送女朋友,和这个能叫非法收购吗?个人觉得不大恰当吧!至于非法猎捕、杀害那更不可能!此外最主要的一点是该男子他不知道这二级保护动物啊,他根本连最基本的犯罪故意都没有,如果说他只是为了送给女朋友。没有犯罪故意,又哪来的犯罪一说呢?当然这里只是笔者的一家之见,在这里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,并无其他意思,每个人看法律都是不一样的,要从多方面的去考虑,主体、客体、主观、客观啦等等。
女优:作品在线观看
国语:国语在线观看
请先阅读并确认同意页脚“隐私条款”后再阅读本文:拉biu趣事网 » 男子750元买狐狸给女友当宠物,警察:不好意思被逮捕了!